學員要求中途轉入其它中心學習,應向中心提交書面的轉學申請,若中心同意其轉出,則應與學員要求轉入的中心協商,兩家中心達成共識后,由接收該學員的中心簽字確認,并在接到學員申請的2個工作日內將轉學申請以書面的形式傳真至公司學員檔案管理專員處備案,并同時提交該學員的學員檔案(電子文檔)以備查。轉入中心在提交學員檔案時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是何時從哪個中心轉入的學員,以免造成檔案數與訂書數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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